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一項重要舉措。蘇州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自組建以來,以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為導向,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給執法人員戴上“緊箍咒”,劃下“標準線”,讓執法全程“曬”在陽光下,以法治護航長江十年禁漁。
規范履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明確執法內容和流程,及時將執法人員姓名、執法流程圖、執法程序、執法期限、行政相對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等信息在執法場所等區域公示,確保權力運行公開透明。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嚴格按照《漁政執法工作規范(暫行)》要求,統一著制服,規范佩戴執法標志,主動出示執法證件,依法告知當事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擬作出的執法決定以及享有的陳述、申辯、申請聽證、復議訴訟等法定權利和依法配合執法等法定義務,全過程接受群眾監督。對于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結果信息,按照要求在蘇州市農業農村局網站進行公開。截至目前,支隊漁業案件已立案46起,所有案件均做到上網公示,被處罰人無一人申請復議和訴訟。
全面執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規范使用文字音像記錄,確保執法全過程可回溯管理。一線執法人員人手一部執法記錄儀,并按照要求全過程記錄執法活動。同時,嚴格按照《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農業行政執法文書制作規范》規定,全面、準確、及時記錄行政執法的各個環節,規范制作《詢問筆錄》《現場檢查(勘驗)筆錄》《證據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等執法文書,確保執法活動全過程有執法文書記錄。此外,支隊還舉辦了執法文書制作技能競賽,考核執法人員對農業法律法規規章、農業行政執法文書制作規范等內容的掌握情況,有效提升案卷制作水平。
有效落實處罰案卷的審核制度。完善內部審核機制,制定《漁業行政處罰一般裁量層級自由裁量基準》,成立支隊案件審理委員會,由支隊主要負責同志擔任主任,各科室、大隊負責同志擔任委員,確保所有農業處罰案卷均進行案件審核。對案情復雜或有重大違法行為的案件,科室審核意見與業務大隊調查處理意見有分歧的案件,由案件審理委員會進行審核。今年以來,已召開案件審理委員會會議12次。
通過全面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使各類行政執法行為得到有效規范,行政執法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支隊將以貫徹落實好“三項制度”為抓手,助力長江十年禁漁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