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1日深夜,湖北襄陽谷城縣發生了一起慘案,被告人賀某全經人介紹與董某慧確立戀愛關系,后董某慧提出分手,賀某全不同意,遷怒于董某慧的大哥和大嫂,于當夜闖入被害人家中,將其夫婦殺死,之后潛逃11年,2023年10月6日在河南省商水縣被抓獲。
被害人董某和李某
2024年11月,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賀某全死刑。賀某全不服判決,提出上訴,6月5日上午,谷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進行二審公開開庭審理。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在庭審現場了解到,檢方認為一審認定賀某全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審判程序合法,建議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鑒于案情重大,法院宣布本案將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后擇期宣判。
受害者女兒
戀愛分手生恨,午夜攀繩入室殺害前女友兄嫂
根據一審判決書披露,案件的起因始于一段失敗的戀情。2011年6月,被告人賀某全經人介紹與董某慧確立戀愛關系。交往過程中,董某慧發現賀某全所謂“在福建做工程、手握五六十萬”的身份純屬謊言,其大肆揮霍的錢實為其父親因工傷所得到的十余萬元賠償款。再者,賀某全沉迷賭博,至2012年春節已將錢款輸光,且對董某慧實施家暴。
董某慧深感賀某全“不可救藥”,多次提出分手均遭拒絕。賀某全以死亡相威脅,“分手就同歸于盡”“把你弄殘廢”“滅你全家”。2012年8月,董某慧最后一次提出分手后外出打工躲避。賀某全找不到董某慧,便遷怒于其大哥董某和大嫂李某,通過短信威脅董某慧要“綁架小孩,滅全家”,并多次到董家騷擾、威脅,甚至砸壞防盜門。董家曾于案發前一周報警,但未能阻止慘劇發生。
案發現場的六樓樓頂
案發細節顯示,2012年12月11日夜里,賀某全攜帶繩索和尖刀,從谷城縣石花鎮房管所商住樓六樓樓頂攀繩潛入董某夫婦位于六樓的家中。睡夢中的董某夫婦被驚醒,賀某全持刀瘋狂捅刺董某。法醫尸檢顯示,董某身上有十余處創口,深達內臟,致命傷在左胸部,導致左肺及心臟破裂,大出血當場死亡。
李某趁亂逃出家門呼救。賀某全持刀緊追不舍,在追至三樓樓梯拐角處將李某捅倒。據法醫鑒定,李某被他人用銳器多次刺入胸腹部及背部。雖經近一個月的全力搶救,接受了胃修補、膈肌修補、肺修補、右腋部神經血管吻合及全身多處清創縫合等十余次手術,還是因繼發感染致胸腹腔臟器功能衰竭死亡,于2013年1月5日不幸離世。參與搶救的醫生曾表示,即使李某幸存,也將終身癱瘓。
潛逃十一載終落網,一審被判死刑后家屬求“諒解”
2019年通緝令
賀某全被捕后供述稱,作案后,他迅速逃離現場,躲藏山中兩日后,流竄至襄陽、老河口等地,最終化名“唐小兵”藏匿于河南平頂山周邊,靠打零工度日,期間甚至與他人組建了家庭。
湖北省公安廳高度重視此案,曾于2019年12月4日和2022年7月25日兩次將賀某全列為重大命案在逃人員公開懸賞通緝,懸賞金額高達10萬元。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23年10月6日晚19時許,河南省商水縣公安局民警在河南省平頂山市將潛逃長達11年之久的賀某全抓獲。
谷城縣人民法院
受害者家屬
2024年8月20日,本案一審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賀某全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嚴懲。受害人家屬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提出包括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醫療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500萬元的賠償。
2024年11月21日,一審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賀某全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認為賀某全造成后果特別嚴重,主觀惡性及人身危險性極大。關于附帶民事部分,法院判決賀某全賠償喪葬費等共計人民幣13萬元,未支持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請求。
而對于一審民事賠償判決結果,受害人董某和李某的家屬明確表示放棄上訴。“因為他們(逝者)已經不在了,留下的孩子也已成年,我們要賠償沒有太大意義,只想為哥哥嫂嫂討回公道。”然而,被告人賀某全卻以不服判決為由提出了上訴。
受害人家屬向紫牛新聞記者透露,賀某全被判死刑后,其家屬一直在試圖聯系他們尋求“諒解”。“他們家屬一直在找我們,發短信,打電話,找到我們樓下,甚至跟蹤我家小孩到學校,要求我們諒解。”受害人家屬悲憤地表示,“我們失去兩條人命,拿什么來諒解?過了12年才說要諒解,死者孩子未滿十歲的時候,不找我們要諒解,現在孩子已經22歲了,你來要求我們諒解,于心何忍?”他們堅決拒絕任何形式的諒解,只求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二審開庭:被告辯稱“非故意殺人” 受害者家庭創傷深重
6月5日上午9時,本案二審在谷城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在法院門口直擊了此次庭審。
在法院外,記者見到了受害者家屬及代理律師。受害者家屬方共有7人參與庭審,包括董某的父母、弟弟、二爹以及3位代理律師。而董某的女兒、弟媳和妹妹董某慧因在一審中擔任證人,根據相關規定,無法參與庭審旁聽,只能在場外等候。
董某的弟媳情緒激動地告訴記者,他們已完全放棄民事賠償訴求,“人的生命無價,哥哥遇害時33歲、嫂子29歲,正值美好青春,生命不能用金錢衡量。”他們唯一的愿望就是法院維持一審死刑判決,并盡快執行。
董某弟媳特別提及了案發時年僅10歲的侄女(董某女兒)所遭受的巨大創傷。那天晚上,小女孩在次臥房間,透過門縫親眼目睹了父母被殺害的慘劇。“這件事給孩子造成了一生都無法磨滅的創傷,她至今都走不出陰影。”弟媳含淚訴說,案發后侄女封閉自我,失去了孩童應有的活潑,不愿與人交流。案發后,董家的兩個孩子(包括董某女兒和弟媳家孩子)因恐懼不敢在當地上學,被家人帶至外地生活求學。十二年來,這個破碎的家庭不敢過年、害怕任何節日,“看到人家團圓就難過”。董某的母親看到別人家的孩子回家過年過節,想到自己永遠失去的兒子兒媳,更是心如刀絞。弟媳本人稱,因目睹了大哥倒在血泊中的第一現場,至今“看到紅色都會難受”。
5日上午10時40分許,庭審結束后,受害者董某的女兒接受了記者采訪。她表示,自父母遇害后,生活充滿了難以想象的艱辛,“沒有父母陪伴的日子,每一步都走得異常艱難。”這些年來,她始終無法安穩入睡,常常被噩夢驚醒,思緒被無情地拉回那個夜晚。由于她是本案的重要證人,受相關法律規定限制,無法進入法庭旁聽二審過程,這讓她感到無比遺憾,無法親眼見證對賀某全的審判。提及賀某全,她難掩悲憤:“他就是個人渣!”她迫切希望二審法院能盡快核準死刑判決,并立即執行,以告慰父母在天之靈。
受害方的代理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王文廣向記者介紹,在二審法庭上,被告方(賀某全及其辯護人)并未提供新的證據,其核心辯護觀點是認為“事實未查清”,辯稱賀某全的行為是“故意傷害”而非“故意殺人”。王文廣律師代表受害方堅決駁斥了這種說法,認為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請求二審法院依法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原判。
王文廣律師稱,二審法庭上,檢方當庭發表了意見,認為一審認定賀某全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審判程序合法,建議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鑒于案情重大,二審法院宣布本案將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后擇期宣判。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見習記者 馬斌 湖北谷城報道
校對 陶善工